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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,避免税务风险的措施

nihdff 2025-04-12 税务师 1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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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企业如何防范税收筹划风险?

你好:

简单来说只有两个办法:

一、法为前提

税收筹划永远是基于合法合规的前提,否则就是偷税漏税。因此公司要防范税收筹划的风险的话,可以以聘用法务来规避。如果是找税筹公司设计节税方案,那么签订合同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,因为这个行业目前相关的制度规范还并未十分完善,各个公司之间的质量参差不齐。

二、做好选择

制度并非是一成不变的,越早筹划也就越早享受节税的***,但不靠谱的地方/政策可能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。比如说好的月度返税一再拖延、少发,甚至叫停政策,这些都会影响到公司后续的布局。因此税筹公司的存在具有其合理性,能帮助公司一定程度上防范风险。

企业如何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、

随着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,各种形式的税收筹划活动已在各地悄然兴起,但是税收筹划所蕴含的风险却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,由于税收筹划的固有特点--经常在税收法规规定的边缘操作,这就必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。

一、什么是税务筹划

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、税务筹划,其本质是指纳税人在现行税制条件下,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,适当安排投资行为和业务流程,通过巧妙的财务协调和会计处理,合理地安排纳税方案,在合法的前提下,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涉税经济行为。

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,避免税务风险的措施

二、税务筹划的风险

税收筹划的风险,实质上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,具体来说,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一是决策者存在认识误区,片面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,与其他部门无关,或认为只要与税务局的关系好,有事可以通过疏通摆平等,盲目操作,很容易形成纳税风险;二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,即企业日常的纳税核算从表面或局部看是按规定操作了,但是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把握不到位,实质上形成偷税,从而遭受税务处罚;三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,形成税收筹划风险。如在企业改制、兼并、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,如果不能系统理解,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;四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,如因“四残”人员比例不足而享受了***企业优惠,因利用再生***的比例不足而享受了有关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等。

此外还有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,如对企业的情况没有全面比较和分析,或者筹划方向与企业的总目标不一致,从表面上看有成果,而实际上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等。

三、如何防范税务筹划风险

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,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,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,积极***取有效措施,预防和减少风险,避免落入偷税逃税的陷阱,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。具体防范措施包括:

1,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,立足于事先防范。作为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,在接受委托时,要向委托人和接受筹划的纳税人说明税收筹划的潜在风险,并在委托合同就有关风险问题签署具体条款,从而对风险有一个事先约定,减少可能发生的经济***;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,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,从多方位、多视角对所筹划的项目的合法性、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。

2,及时、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,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。进行税收筹划就是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,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。此外,要注意全面把握税收政策的规定性,切勿抓住一点,不及其余,否则也会功亏一篑。事实上,全面、准确地把握政策是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的关键。

3,贯彻成本效益原则,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。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,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,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,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,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,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,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,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,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,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,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,另外,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,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,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,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。

4,借助“外脑”,聘请税收筹划专家,提高税收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。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,涉及税收、会计、财务、企业管理、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,其专业性相当强,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。因此,对于那些综合性的、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收筹划业务,最好是聘请税收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,进一步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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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与法人间互相转账,税务风险该如何规避?

法律并没有禁止公司与法人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,但频繁、巨额、无正当理由的款项往往会被监控。这个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法人,公司的核心人员,包括财务、高管、部门副总之类的个人账户,都最好不要与企业对公账户有不正常的资金往来。

1. 什么样的情况会被监控

(1) 银行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为:公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;私对公,单笔转账支付或者当日累计交易20万元以上;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。

(2) 实务中,单日如果出现频繁转账,就会收到银行的查询和监控。

2. 为什么要被监控

因为有可能被怀疑为以下事项:

(1) 偷税漏税:有嫌疑通过私人账户进行没有***的交易、私发工资偷逃个税的交易等等。

(2) 洗钱:这个主要是针对大额且交易频繁的账户。有嫌疑进行非法的洗钱活动。

(3) 公款私用:有嫌疑通过公对私的转账将公司款项挪作他用。

3. 怎么样规避风险

尽量避免除正常资金往来以外的款项划转。基于公司日常经营而产生的资金往来,则可以认为是正常的。

正常资金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

(1) 法人正常的工资、奖金、报销;

(2) 在公司政策范围内办理的出差备用金借支;

(3) 法人在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,与公司的借款(注意根据用途、时限确定是否需要交纳个税的风险);

(4) 法人从公司分得的税后利润。

总之,款项划转需要是符合公司政策、且用于正常用途的资金。能够取得充分证明并给予合理解释。

以上财会小童观点,欢迎评论补充。

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公对私、私对私等转账,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都会被银行关注,并报备到税务局,税务这几年来的权利也是越来越大,同时也是越来越严格,一旦税局认为公司与法人之间的转账存在异常,可能会认定为你在偷税漏税,或者你在***。

他们会叫停银行,冻结公司及法人的银行账户,并要求法人前往税局进行解释。

如何规避这样的税务风险呢?

1.分红转账

如果是分红转账,同时法人也是股东,那么企业需要做好分红个人所得税申报,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后,才能将钱转入法人的私人账户,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向税局报备这笔资金的去向来由。税局在接受银行汇报后可以核对个人所得税报备,判断该笔资金是否合理。

2.奖金

如果法人不是股东,那么就不存在法人分红,那么需要做员工奖金,申报奖金个人所得税,同样这也是在向税局报备资金流向的合理性。

3.法人借款公司

如果是法人借款给公司,那么需要做好借款合同,证明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运作,这也是后期公司转账还款法人的证明。

4.公司借款法人

公司借款法人和法人借款公司是同样的道理,都需要借款合同。这些资料都需要财务保存好,以备税务查账使用。

只要资料以及理由齐全,那么公司与法人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就可以规避掉。

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,避免税务风险的措施

公司与法人?题主的本意应该是关心公司与法人代表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吧!鉴于提问有歧义,本文分别介绍一下公司与法人(组织)、公司与法人代表(个人)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!

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,避免税务风险的措施

一、公司与法人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

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。因此,法人组织在现实工作的范围比较广,本文主要以生产经营型法人组织为例。分析阐述公司与公司法人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!

要分析公司与公司法人之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,应从法人主体现金流量表主要的三种项目分别分析:

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,避免税务风险的措施

1、经营性活动法人主体间的资金往来

公司法人之间因经营性活动互相转账通常情况下,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往来,重点关注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费,继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!

现实工作中,长期的税法普及,以及多年的会计准则规范,经营活动法人主体间的资金往来已不再是难点。

2、投资活动法人主体间的资金往来

投资活动分为货币性投资和非货币性投资。本文讲的是“互相转账”,因此属于货币型投资。税务风险重点关注印花税!涉及股权转让的,出售放的所得税!

3、筹资活动法人主体间的资金往来

筹资活动法人主体的资金往来,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,应重点关注借款利息设计的增值税。特别是关联企业间增值税免税条件!

二、公司与法人代表(个人)间互相转账的税务风险

公司与法人代表之间相互转账的税务风险,在现实工作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的内容:

1、利益输送

现实工作中,股东或者高管通过向公司“借款”等形式,长期(累计长期)占用公司货币资金,达到变相侵吞公司货币资金时间价值。

税务方面,相关增值税和印花税并未按照税法和征管条例申报完税!风险规避应重点履行对应的纳税义务,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费。

同时,人行对于现金管理的规范。公司账面现金长期异常面临的风险!

2、藏匿现金收入

现实工作中,因收款形式的不同,本应为公司的收入,直接存入个人卡中。从而隐匿收入,达到少缴或者补缴流转税、所得税等税费的违法目的。

税法对于纳税义务的规定条款清晰明确,不会因为收款形式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。纳税人应该提高依法纳税的认识,依法将各类收入及时足额申报缴纳!

同时,人行关于结算账户规范也是明确的,在大数据下,这不再是财务核算的单一问题。公司应提高足够的认识!

3、行借款之名,实为分红

现实工作中,很多中小微企业,为逃避税费,特别是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。相关股东长期以借款的名义,占用公司货币资金,实为分红。

税务上对于这样的操作,早已掌握!现实工作中也不在是秘密,主管税务机关对于占用企业超过1个会计年度的借款,直接勒令公司代扣代缴20%的个人所得税!

三、综述

“公司与法人之间相互转账”,无论是公司与公司之间,还是公司与自然人之间的转账,涉及纳税义务的,依法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费,是规避税务风险的唯一途径!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税务局总局宣布新举措:促进税收合理避免风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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